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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偷死換生

人終需一死。沒有一個人可以逃避死神。

不過,有一個間諜為了復仇,幾度欺騙死神,從它的手中偷出生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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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嗣安

楚嗣安
普通创作者

來自香港,活在加國。基本上是一個吸收了多種文化的怪人。

创作者简介

美國大文豪艾理斯.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說:「任何第一初稿都是垃圾!」

這一句說話,在十多年前,仍是「年少無知」及「心高氣傲」的我是不明白當中的真諦。

直到去年從昔日的1.44 Mb的磁碟(可想而知是多久的事)中將這一個故事出來,決定將故事寫成以日本某歌舞劇劇團演員為演員的同人故事(是哪一個,哪一種,我不想在這兒透露)。

《偷死換生》的初稿於十多年前完成──那時候的我,有「寫故事」的概念,卻沒有「寫小說」的概念;所以寫得輕狂,寫得草率。不過,在完成第一稿之後,我知道我有需要去重寫故事。當時,我剛好開始渉獵英文電影劇本寫作,就打算以這一個故事來自學(最後,我都是在學校學習劇本創作)。可是之後又因為各種原因及撰寫新故事,這故事被擱在一旁。

重看初稿,我驚訝故事中的幼稚文筆及草率的構想。

對自己的交代,就是重寫這一個故事。

這一個故事,是來自我的夢境。

那一回,我夢見自己身處一間病院,穿著睡衣的我四處遊逛,見到一個小廚房,一個電腦室...又為一個滿是病容的醫生抽血...接著就是見到一對當年是情侶,現在是有兒有女的男女朋友來探望我。這就是這個故事的源頭。

有時候,我覺得撰寫小說內文就像法醫在頭顱骨上加上小木枝,然後加上作為肌肉的紅毛泥,逐漸將死者的原來面貌回復過來,展示於大眾之前。雖然有不少人詬病於現在有不少影視作品流於「方程式」化;不過,如果肯花心思在故事的細節上的故事人即使是拿著一條「方程式」,都可以編寫一個屬於自己的故事。

由於利用「同人故事」這一個「沙箱」去重寫,我意外地創造一個之前沒有想過會出場的人物──意外地十分喜歡其中一個新人物;強化一些次要人物。是以我決定保留角色為日本藉,令故事順暢。

(也要說一說的是:改寫小說,故事之中所用的科技也要與時並進。而我也是因為科技令自己不需要胡猜瞎編。)

故事的真意有時真是在「進化」──即使將一篇小說寫完,作者有時都會有不足之處,會繼續改善故事。

「出版」是一個交代,絕對不是「終站」,不過也讓這篇小說能夠接觸更多讀者(這也是我最大的希望)。

(去年於洛杉磯參與一個創意寫作的研討會其中一個講座之中,主講者問我們當中有誰仍在改良故事,有不少人[包括我)舉手。她再問:改了多久?一年?大家繼續舉手。兩年?大家繼續舉手。十年?主講者也加入大家,將手舉起來。)

雖然我不是甚麼「大師」,不過也可以用Bob Dylan的My Back Page副歌之中的兩句歌詞去形容:

"Ah, but I was so much older then, I am younger than that now."

沒有年少的輕狂,也沒有現在的反思。

沒有「第一稿是垃圾」的覺悟,也許我也不會再寫小說。我慶幸我能夠領悟海明威那一句說話的真諦。


楚嗣安 2016/3/1 於加拿大渥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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