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6月24日
星期(五)
上午9时24分
我不知道我的日记是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我会去想办法验证。
回酒店后再继续分析。
Pls:我试着打通诺兰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不可能是我们俩都没有交电话费。
上午10时11分
到酒馆大约是9时58分,登记流程跟一般的酒店一样。
我选择住进4号房,我不知道那个在写前一篇日记的人是不是我,还是说——是不是人
我不知道,我不想赌,也不敢赌。因为赌注很有可能是我的命。
诺兰的电话到现在也打不通,暂时排除诺兰还在睡懒觉的话,只能怀疑是“我”今天已经打电话给人了。
明天早上起床后现在的我就会立刻打电话给诺兰。
我已经把“我”的日记给看了一遍又一遍,感觉真的是“我”写的,只是我是真的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写的。我完完全全没有这方面的日记。
我记得很清楚,昨天晚上我一直在开车,最后一次用餐是在傍晚5时38分跟诺兰一起吃了那间新开的中式餐厅【家的味道】。
我们两个大男人点了一碗葱香肥牛饭,一份手抓饼三明治和一碟饺子皮牛肉饼,总共花了我们233漫币。
吃饭后,我放他回租房后,他说……说什么来着?
记得了,他好像是说我的额头的光黑黑的,可能会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发生。
我真他妈的应该问他有什么破解方法。
诺兰他爸是从马国移民来的华人,信仰道教,还挺迷信的。说不准能有什么好办法。
下次应该向他爸请教。
上午11时38分
楼下传来了午餐铃,感觉跟日记上写的时间有些不太一样。
不过,香味倒是没有说错,真的很香,但不太像是炸鱼柳和蘑菇汤。
准备下去吃午饭。
下午1时24分
今天一共有5个人!跟上一篇日记写的不一样!
5个人分别是上一篇日记提过的克里斯多夫,布莱森,塔丽雅,我和一个日记中没有出现过的女子,名字是雅什琳 · 梅尔顿。
我做了一个简单的资料表。
名字:克理斯多夫 ‧ 莫拉莱斯 Christopher Morales
年龄:37岁
职业:酒店评论员
外貌:黑人大叔,高大,粗壮,大约1米85以上
房号:6号房
抵达时间:7:46
名字:布莱森 ‧ 桑切斯 Bryson Sanchez
年龄:33岁
职业:旅游博主
外貌:白人小子,脸上有一点雀斑,显得年轻易亲近,大约1米7以上,比塔丽雅高一点
房号:3号房
抵达时间:10:19
名字:塔丽雅 ‧ 麦凯 Talia Mckay
年龄:30岁左右
职业:美食博主
外貌:黑人,有大波浪头发,估计有D杯,大约1米7以上
房号:2号房
抵达时间:10:19
*布莱森和雅什琳是情侣,不排除晚上会睡在同一间房间
名字:雅什琳‧梅尔顿 Ashlyn Melton
年龄:28岁
职业:著名背包客博主
外貌:应该是白亚混血儿,有亚洲人的样貌特征,大约1米6
房号:7号房
抵达时间:11:27
不知道为什么跟前一篇的日记写得有些不一样。
午饭吃的也的确不是炸鱼柳和蘑菇汤,而是白酱意大利面和水果沙拉。
我目前没有任何解决方法。
……
原本在吃完后还想小睡一下,但在窗扇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下去楼下,观察一下环境。
下午2时37分
刚刚在楼下时,没有看到老板娘,只有看到小女孩在柜台阅读。
想到日记上写得,我拿出了一支巧克力口味的棒棒糖递给了她。
她接过后就直接开来吃了,脸上露出天真的笑容。
我问她叫什么名字,我却看见她开了口,但是听不到她说什么。
我能肯定的是她肯定有说话,但我没有听到,或者说,是不被允许听到。
老板娘在小女孩“说话”后没多久就从后厨那出来了。
我敢肯定,这老板娘有问题!
我假装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跟老板娘聊了一会天。
跟上一篇日记写得差不多,小女孩叫米娅,老板娘则叫安娜。
这个老板娘的名字,真会让我想起《安娜贝尔》。
现在我还在后花园,应该是“我”昨天和老板娘“聊天”的地方。
认真,如果没有看到上一篇日记,我真的不觉得这里有任何问题。
一切显得那么和平。
下午4时12分
我遇到了独自一人的布莱森。
我跟他聊了一下,发现他和塔丽雅准备分手了。
他说他们在一起了快五年的时间,但因为网络上攻击塔丽雅的网民最近越来越多了,塔丽雅说想要自己独立经营频道,这点布莱森也认同,但他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塔丽雅连恋爱关系也要断绝。
他还说这是分手旅行。
我只能替他悲哀。
我原本想要说那点啤酒消费一下,但突然想到,我能不能直接开车离开!
跟布莱森迫不及待的分开后,我回到房间,只带走手机,电脑,身份证等重要的东西就走了。
但是,我在这山里绕了快一个小时,还是离不开这片干净的森林。
最让人惊奇的是,我刚回头不到20分钟,我就看到旅馆的招牌了!
布莱森应该是看到我回来了,问我有没有啤酒,我只能说周围都没有便利商店。
现在的我坐在4号房的沙发上,我真不知道这世界发生了什么事。
我真得有些累了。
下午6时47分
我刚起床,听到晚餐铃响了。
洗个澡就下去吃晚餐吧。
怎么感觉像是就跟最后的晚餐一样。
下午7时56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到老板娘好像是在一只盯着我看。
希望不是,否则,我也不知道。
今天的晚餐是黑胡椒猪排和南瓜汤,味道不错。
很奇怪的是,老板娘在我们,不,应该是我准备回房的时候,突然说:“记得这里的规则,千万不要违规任何一条噢。”
我只想说,噢你麻痹!
我没有出声,甚至没有回头,我总有种刚刚下午发生的事是她搞的鬼。
距离惩罚时间还有几个小时,我或许应该准备一下。
晚上9时11分
我查了一些资料,很简单就搜到很多关于避邪的材料。
不过有一部分的资料是从恐鬼症Phasmophobia那里找到的。
我乘老板娘不在,赶紧溜进厨房,借走了一袋面粉,一小罐盐巴和几颗大蒜。
往地面上拨一小袋面粉,剩下的全部藏在衣橱里,大蒜则是用用鞋带绑在一起,挂在身上。
但是没过多久,我放弃了大蒜,那滋味……不可言喻。
我决定临时抱佛脚,去看一下经书,或许有用?
晚上9时42分
老板娘来敲我房门,我没有出去,只是说不方便出去。
毕竟地上是一大滩的面粉……
老板娘也没有让我开本的打算,她只是叮咛我10时45分后不要再出门了。
她……应该没有发现到我借走的面粉吧?
晚上10时39分
快到“宵禁”时间了,感觉越来越紧张。
晚上10时45分
“宵禁”时间到了,暂时没有事情发生。
晚上10时50分
“宵禁”时间过了5分钟,暂时没有事情发生。
晚上10时55分
距离惩罚时间只剩下5分钟,我手里一直抓着一把盐。
现在的我真的很希望惩罚时间能早点到,至少我不会那么受折磨。
晚上11时正
我————————————————————————
停 了
电 ?
晚上11时21分
刚刚.有怪物出现了。
我原本想要写安全的,但刚刚突然停电了。
停电没过多久,我仿佛到我的门锁被揭开的声音。
颈项上的大蒜,手里握着的盐巴都没用,那怪物根本不怕着一些。
面粉也照不出“它”的脚印,刚刚对照的时候,地面上就只出现我的脚印。
那个怪物怕光,刚刚的时候我手机的定时时钟响了,手机背面的灯光应该吓到了怪物。
但是手机的光好像不太够,怪物很快就恢复了。
我趁这个时候拿到了我遗留在桌上的手电筒,但怪物好像比较不怕强光。
不过,我也成功看到了“它”的脸,就像是被一个被加热的烫斗碾过一样的脸,好像不是很高,大概1米4左右。
不知道是我的错觉还是怎样的,我居然觉得怪物没有打算杀我?
过了一段时间,怪物好像是离开了。
我摸到了灯的控制盘,发现不是停电,只是灯被关上了。
开灯后,我就慢慢对照脚印,却没有什么发现,上面基本都是我的脚印。
不过,我不确定我又没有记错,我桌上的棒棒糖好像少了一颗。
折腾那么久,现在的我只打算去洗澡,然后上床睡觉。
……
明天早上我打算打电话给诺兰,如果明天有“我”看到这篇日记的话,请在中午12时后在尝试打电话。
……
还有,我想要打10时55分的我。
晚上11时37分
我真不明白我在做什么,把整个地上铺满面粉这种缺的事居然是我做的。
旅馆肯定少给旅客准备一次性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