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回老乡
最后更新: 2023年11月19日 下午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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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监督人计划要回它们的老家乡并准备带上他,他万般不愿,只因回家要十多个小时坐在那满是塑料味的老车,又晕又想吐。但碍于监督人的逼迫与辱骂,他还是得上车。
早上七点出门,晚上八点到它们曾经的家,他在路途中可以做什么?无非就是反复的找加油站大小便,或者找快餐店充饥,这些只是繁琐的废言,不用多写。
十点多,经过烦躁的路途还是到了外婆家。监督人忙着问候与外婆和叔叔,我则去厕所洗漱。外婆家的厕所,没有花洒,只有装满了洗澡水的水桶和一个盛水的勾子。父母和过动儿睡在大房间,而我和外婆睡在一起。外婆房间有一个新装的空调,但没有抱枕令我难已入睡,今天连睡觉都很不悦呢,第一天就以我的失眠划下句点。
黎明,踏出房门,我喜欢早晨的外婆家,阳光通过窗口,把整个地方染上了一片橙色,让我有点精神,所以呢?我有精神了却没能做任何东西,我只想回去继续补眠。
我的头,身体和脚被一股蛮力打醒,是父母,它们催促我快点换衣,去拜访那些根本不认识的亲戚,我拒绝了,那个散工怒骂着再不出去就砸了我的电脑。
五个小时后,一直隐忍着狂怒的他被一旁的监督人打打骂骂的拉进房子,语言中夹杂了许多脏话,比如辱骂他对亲戚不笑,不打招呼和不言语,并收掉他的电脑。不久,散工的姐姐来了,它大概五六十岁,全身上下都长满了斑块,肥胖的身形只穿了一件被撑大的内衣,显得又老又丑。它身上还一直飘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老人味,在饭厅上,它居然就坐在我旁边,明明它面前就有一大碗汤,它却莫名的拿起我的水瓶,用它那布满了口气和一嘴黑牙的嘴贴着瓶口喝水,洗了多少次都洗不掉味道,它还一直对着饭菜咳嗽。
晚上,它也睡婆婆的房间,我和婆婆睡床,它睡地板。凌晨,我睡在靠窗的地方,厕所的灯反复开关着,照亮了婆婆的房间,也亮瞎了我早已适应黑暗的双眼。它的手机亮度也照亮了房间,伴随着它的大笑,明明已经熬夜的我却迟迟不能入眠,每当我快入眠,它会很凑巧的发出咳嗽声来打断我。凌晨四五点,它还在看手机,并不断发出猪叫声和刷视频的声音,我已经习惯了,刚想遮住耳朵入眠,一群屋外的流浪狗开始叫嚣着并发出杂乱的狗叫声,这些狗子,它们的妈妈一定是阵亡了,以至于它们没有妈妈来纠正它们晚上不要通过叫春来干扰别人入睡,来干扰我入眠。那个缺乏知识教育的母猪还在那里以为这里只有它一个人住这样一直干扰别人,用手机把整个房间弄得像是开了日光灯一样亮,我不知按捺住了多少次把手机当砖头丢向它的冲动,朝它怒骂的冲动,我最讨厌的事就是睡觉被干扰,现在却只能忍着怒火撞墙壁泄愤,旁边的老太婆还一直制止我说安静不然就告诉我的监督人,我的脸被气的发紫,躺在床上忍着狂怒数绵羊。
第三天,它跟我父母说我昨晚一直用脚撞墙,却不报告另一个人的野蛮行径,我反驳说散工的姐姐一直在房里咳嗽却被父母怒骂对长辈不敬,它们说它睡地板是因为它把床让给了我,是吗,但为什么我一点像感激的情绪都没有。
监督人和亲戚一起责骂他,而他就像一个断了线的风筝,向这些人咆哮着他的怒意,他连着对父母婆婆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比如你妈妈又不是我妈妈或者数落它们的缺点。新年假期,他很早就规划好了,等监督人出远门,他可以上山吹着风读书。两个星期,他可以一直窝在这个令他愉悦的地方畅想未来,也让他可以更了解这个地方,当然,只是假设,现在他的假期被父母挥霍完了,从它们的家乡回来后还得忍受滔天得责骂和鞭打,但我不想再记录这些琐事,这不是重点。
晚上,婆婆拿着装了一杯雪糕杯子递给我向我道歉,我已经决定了不再熬夜,赶在它吵醒我之前睡着,所以我回归了平时平淡得心情。沙发上,我边吃雪糕边看电视,婆婆会看很多爱情剧和综艺节目,如果不是婆婆爱看这种东西,我已经遗忘了原来世上有这种节目。
时间默默的流逝着,人们都在饭桌上吃饭,客厅似乎安静到能听见风扇的杂音。牛奶味的冷藏雪糕筒不断地刺激着我的头皮,身心在极致的放松中有一种往上飘的感觉,原来当气球是一件多么愉悦的事情,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棉花床,这种舒适的感觉是什么?美好的感觉不会持续太久,至少不会在我这种人身边逗留太久,一些比乌鸦还难听的声音呼唤着我,把我拉回了平庸的生活。
深夜,吃完晚餐的我精神饱满,我打开冰箱,把脸扎进那团冷气。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因为现在是新年,新的一年,意味着我又浪费了一年。十六岁,童年,青春是什么?是像高速公路的那些人把摩托,汽车改装的比火箭还吵?我以后不会想买种东西,是像那些找不到自己人身目标的青年加入黑帮打打杀杀?还是学别人去搭讪陌生女子?这些种种令我作呕,我意识到我不需要别人的青春。
所以,我现在度过的是什么?我想了很久,我还在幼儿园,还没开始我的童年。幼儿园,学习怎么做人怎么防人,并计划自己的未来以及探索路上各种需知的常识。小学,环游世界,拍上所有世界上除了人造物以外的美景,认识各种动植物,沉浸在各种浩瀚的环境里并快乐的度过自己的童年·。中学,有能力的他开始学习各种乐器,独自演奏那些需要数十人同时演奏的乐曲,把星空画成自己的画册,并把自己记录下的东西整理成簿子,度过自己的青春,这个阶段他会收留那些无助的动物。大学,回味自己拍过的世界,自己的簿子就是最好的小说,他的寿命比大部分的生物还长,他会刻意养一只乌龟,当自己收留过的生物老死,他会收集那些尸骸,把它们烧成骨灰。当他预感自己快要离去,他会砍断自己的一只手和脚,烧成骨灰,把他的骨灰融进它们的,刻成一个晶石雕像,一个叫家的雕像。临走之前,他会挖一个坑,躺在一个新生的树苗旁,抱着雕像释然离去。
第二天的太阳不曾等待着他,照常升起,他的离去对世界没有任何改变,只留下一间木屋和雕像。当生活的踪迹布满了每个角落,这间木屋已然成为了他的回忆,数十年后,大自然会将这间木屋里的相片,画册一并吸收,成为灌溉新生命的养分。那个雕像,意味着曾经存在过的快乐时光,意味着他对这个世界的爱,也许它的存在不是永恒的,至少他会用琥珀把它包起来埋在土里。他的一生必须这样过,也只能这样过。
所以我还有时间,多么美好的事物啊,活着的时间,如果我愿意改变。
醒了
醒在泥潭里。
回家路上,已是深夜,槟城两旁的高速公路有着许多长得像黑风洞得高山,那辆厌恶得老爷车在晚上却从驾驶盘里发出漂亮的橙光,父母抱着过动儿,喋喋不休着。开着车窗,凉风再次梳理着我的头发,让我发麻,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棉花床,柔然的然我起不来,这种感觉不是源于监督人,我屏蔽了它们得声音,也许是大自然,也许是身心上的舒适。坐在车上,我的心里异常平淡,每当这种感觉到来都会这样,就像关在泡泡球里,不会再触碰到别的情绪泡泡球,助我思考。望着窗外的黑夜,我突然有种令我陶醉的既视感,以后他会摆脱泥潭,遗忘过往,飞向梦里的故乡,永不回头。
这种感觉,原来是生活上的舒适。
零零碎碎的如意,总是有的。
但是难以构成快乐。